为积极有序推进连州市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,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、民主性,规范行政决策行为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表达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)、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)及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),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就《连州市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》组织召开听证会,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听证机构
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
二、听证会时间和地点
听证会时间:2025年11月27日 上午9:00
听证会地点:清远吕仙路市连州市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2楼会议室。
三、听证会参加人员
主持人:陶宇
听证陈述人:黄浩庭
记录员:邓圣琴、黄能辉
听证会代表:详见附表。
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2025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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